离开“免费午餐”电商要征税的利与弊
根据商务部数据显示,去年我国网络零售额超过1.3万亿,占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3%,电商的竞争实力如此之大,让实体店深感税制不公平。
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一直在呼吁对规模电商征税,他认为对电商征税的时机已经成熟,而且电商缴税不存在技术问题,国外就是通过支付系统代缴代扣,完全可以实现纳税清缴。他认为不能让电商特别是平台电商成为“法外经济”,如果说不交税、不接受工商监管,它就是灰色经济,同时对我们实体店也不公平。
经过调查发现,目前电商已经采取了类似的征税模式,比如入住天猫、京东的卖家,必须注册公司,就要缴税,还有一些营业额在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网络个体卖家,只要注册了公司,也要按一定比例缴税。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也认为,现在有必要对电商征税,以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只是按什么样的标准征税,电商会被纳入哪个税种,这些问题都要慎重考虑,同时要适当保护弱势群体。她同时认为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这个改革过程中,征税过程当中,要适当保护弱势群体。
一旦开始征税,那么例如网购市场上的仿品假货等问题能够解决,市场的运作可以更加规范化,让正经做生意的小卖家日子可以好过一些。另外,像物流等制约小卖家的重要问题,可以真正得到解决。从行业规范看,对网店征税是必要的,否则对于B2C企业以及线下卖家而言并不公平。另外,对个人网店征税,有利于促进C2C领域的优胜劣汰。
听说对个体电商征税是大势所趋,淘宝的小卖家都会流露出一丝担心,这个消息对刚刚起步的小卖家来说是一个打击,而如果自己的店今后必须缴税,只能靠压缩利润来消化税收成本,留住顾客。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电商征税引发的关键问题是网购的商品是否会涨价;对于广大网店经营者来说,他们担心的是客源是否会因此减少,自己的网店是否还能维持下去;而对于电子运营商而言,他们则关心征税是否会打击“小微”的发展,甚至是打击“小微”创业的积极性。即使收税,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还是会把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如果征收电商税,我们的综合税收成本也会比那些小卖家低,还有可能加速一批中小店铺的死亡。对于淘宝平台上数百万家C2C个人电商来说,他们不同于天猫、京东平台上的企业电商,无税收和无店面成本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旦征税,价格抬高,利润减少,部分卖家只能另谋出路。这可能是电商的一次大洗牌,也可能给电商带来致命打击。
中国的电子商务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征税还需根据电商发展情况进行差异化考量。美国是在行业相对成熟后,才开展征税的。此外,电商是覆盖全国的业务,在进行统一征税时相应的电子发票以及跨地区税收政策,还需政府进一步完善。
未来电子商务可能成为信息社会的重要税收来源,但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仍处于观望或研究阶段。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曾提出,在制定电子商务税法的时候,是既要防止偷漏税不能打击中小企业的积极性要保护产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零售市场正快速从实体店向线上转移,中国电子商务行业正处黄金发展阶段。征税到底是对电商的不公平打压,还是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着实值得深思。
但是只有行业内所有企业都在公平环境下依法运作,电商才能依靠优化经营模式、规范内部管理等更加长远的方式发展,从而使整个行业变得更加健康、透明。也从公平竞争角度来看,遵守商业发展规则,有序竞争,才是一个行业可持续发展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