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碑家电网-2014-08-07)近期,广电总局根据181号文(《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2011年10月出台),对互联网电视市场接连进行了严厉整顿。
整顿内容包括:立即关闭互联网电视终端违规视频软件下载通道;取消部分OTT电视集成平台直接提供的电视台节目时移和回看功能;播控集成平台是电视与互联网间的唯一连接通道,只有经批准的电视及盒子才能进入市场;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内容,播控牌照商对平台的内容负全责;停止与视频网站乐视的合作。
结果是,受到互联网电视市场的巨大诱惑,包括播控和内容牌照商、互联网厂商、视频网站、盒子厂商、电视厂商、电信运营商等所有业内厂商,都程度不同地存在违规行为。
2013年中国市场OTT机顶盒销量约80%都是山寨盒子。人们不禁要问,监管部门早干什么去了?
总局的整顿借着保护版权、阻止危害社会不良信息传播的名义,也实现了把互联网电视内容和播控的管理掌控在广电系内,提高广电系厂商地位及今后利益的目的。这也应了那句话:“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
枪打出头鸟
乐视不幸成为系列整顿中最大的受伤者。这主要是由于乐视独特、超前的“平台+内容+终端+应用”商业模式,越过了“互联网站不得设立集成和内容平台”的约束。
不过,笔者注意到,总局在告诫其他方面不要与乐视合作的同时,仍保留了其与央视的合作。据称,乐视还与中宣部建立了“党建频道”。这些说明,广电总局并无意将其置其于死地。因此,乐视及相关各方也不必过于悲观,毕竟留出了一条通道。
但乐视坚称其“平台+终端+内容+应用”的商业模式未来不会改变,因此,乐视今后要继续发展互联网电视,独立申请内容牌照或与广电系各牌照方的合作就显得至关重要了。这恐怕也是其坚持“商业模式不变”理念的唯一实现方式。
监管不要影响市场繁荣
目前,人们对网络视频内容的消费需求巨大,且呈快速增长趋势。可以说内容就是一切。
智能电视就应是一个为不同消费者提供相对开放的互动交流平台,并且是家庭进入互联网的接口之一。无论硬件、牌照方、还是内容提供商等,都可凭自身能力参与其中。
在智能电视市场上,只有电视厂商和单纯的盒子制造商靠硬件盈利,其他厂商基本是靠后期内容服务来获益。虽然处于发展初期,但这种模式正在培养中。
此前广电系的大部分播控和内容牌照商的市场表现,实在是有些“麻绳拴豆腐——提不起来”。但广电总局的这一系列行为极大地改变了互联网电视市场的竞争态势。广电系内容牌照方的地位大增,与乐视等视频内容提供商就内容所获收益分成时,也会更强势。
其实,在当今的移动互联网时代,不许电视与互联网自由连接,对于防止危害社会不良信息传播的作用确实有限。政府管理当局最有效的方法是:规范的审查机制+严厉的处罚措施。
互联网电视产业就是个正常的市场,而市场的事情尽管交给市场去解决,没必要告诉厂商用具体哪种方式参与。
管理部门要是能够跳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怪圈,事实上更有利于具有公信力的监管。